作者:佚名 时间:2013-12-06 点击数:
11月29日晚及11月30日上午,南开大学柏桦教授在综合楼206室作了有关“明清地方官府与地方社会”和“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管理智慧”的报告。我校部分师生听取了报告,报告分别由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成积春教授和李绍强教授主持。
报告围绕“中外对明清地方官府与社会的研究状况”等问题展开研讨。柏桦向大家介绍了明清地方官府的经济制度与法律制度以及与明清地方社会关系非常密切的佐贰官、首领官、杂官等历史知识。
柏桦从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入手,与在场师生探讨了 “历代司法行政体制及运行机制特点”等问题。重点介绍了“审判层级与审讯方式”、“证据取得与勘验制度的必然联系”等问题,并拓展性的为我们讲解了“情理法”和“依法审判与随意裁断”的知识,他认为国家应该贵法、崇理、尊重人情,并与在场同学进行了问答式交流。
柏桦,历史学博士(中国),文学博士(日本),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与法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青海省特聘“昆仑学者”,CCTV12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目前从事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法律制度史的教学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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