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3-05-24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曲阜师范大学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校级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推动青年骨干教师逐步参与和承接国家及省部级的重大科研项目,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申报曲阜师范大学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校级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所申报项目应系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或较高的理论价值;
2、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成果需具有自主性知识产权;
3、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具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
4、创新性强、潜力大、有望成为上级各级立项课题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条件和研究时间;
2、鼓励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积极申报,尤其是对35岁到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重点资助,以培育高层次研究项目和成果;
3、在读研究生、目前在外而不能返回的人员,暂时不得申请本年度科研基金项目;
4、目前正在主持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暂时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
5、曾获得过曲阜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指标
1、课题仍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一般类课题申报数最多不超过2项;
2、社会科学处将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单位不再递补。
四、专项类课题
1、继续设立儒学研究课题5项。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
2、继续设立思想政治课题5项。统一纳入学校科研基金课题的申报和管理;
3、增设党建工作研究课题5项。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建工作,经与组织部门协商,面向党务工作人员设立党建工作研究专项。
4、专项研究课题不占单位一般项目名额指标,但不能重复申报多个项目类别。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相关表格请到附件下载。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论证、申报,经单位讨论后于6月10日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3份,项目汇总表)统一交社会科学处(曲阜校区:科技楼501;日照校区:会馆2306),同时将申报书、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kycmxl@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思想政治专项、儒学研究专项、党建工作研究专项材料随单位一起申报。
2、各单位在申报课题时须同时上报上一年度校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附件3)。
3、本项目立项后要尽快开展工作,研究时间统一定为“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1日”,务请按时完成。项目结题时至少提交1篇CSSCI期刊论文或相当科研成果,成果必须标注“曲阜师范大学学校级基金资助”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成果,
其他未尽事宜请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7-4456140
社会科学处
2013-5-24
1.校级项目申请书
2.汇总表
3.项目进展报告
4.党建工作研究专项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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