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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金融会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3-11-05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接山东省社科规划办通知, 2013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金融会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金融会计领域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推进金融会计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二、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相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我校每个专项限报1项(共计2项)。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1至2年。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等省级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省社科联等厅局级课题不受此限。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本次申报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研究课题资助2-3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具单位经费资助证明,单位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自筹经费不能落实的,不得申报。

4、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书中项目类别请填写金融专项或会计专项,学科分类请按照汇总表中一级学科分类填写)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其它事项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课题申报,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因省社科规划管理办公室通知时间较紧,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15日上午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曲阜校区:科技楼501;日照校区:会馆2306,)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7份、自筹经费研究项目经费来源证明书、申报汇总表。并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 人:牟学林

联系电话:0537-4456140

邮    箱:kycmxl@163.com

 

附件:相关申报表格

 

社会科学处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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