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5-03-27 点击数:
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曲阜师范大学特色智库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现根据文件精神,开展我校特色智库建设申报工作,希望各单位与专家学者立足我校区位资源优势,结合我校现有研究特色,着眼于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积极申报。
二、我校特色智库分为两类申报,一类为学校重点规划资助类,一类为自我建设类。第一类需要以校级研究中心来展开研究,实行专家负责制,组建研究团队,确立研究方向,学校给予相应的建设资助;第二类由专家自由组建团队、自由申报,批准之后在学校备案,即可展开工作,学校不予资助。
三、智库申报应着眼于研究的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山东省前沿水平的对策研究成果。经过学校批准成立的智库自批准之日起,每月以简报的形式上报研究进展情况与所得取的成果。所有智库成果均依据曲师大校字〔2014〕43 号文件的规定来认定与奖励。
四、智库申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校内外研究人员与研究生加入智库团队。
五、智库要求主要从以下重点方向设计论证:山东省第一书记制度与新农村建设、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高等教育改革与基础教育发展对策、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与解决对策、国家治理与农业食品安全的对策研究、山东济宁南四湖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地方区域发展中的科技开发政策等。也可根据自我研究方向进行设计论证。
六、经过学校批准建立的智库,必须承担起学术组织的职责,加强组织管理,积极推介智库研究成果。每个智库需要培育3-5个研究小组,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资助类智库三年经费预算不超过5万元,前期拨付50%。
七、智库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应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学校资助智库需要由建立独立域名的网站,条件成熟的还可以建设相关数据库与案例库;学校将定期出版我校智库专刊,介绍重要智库成果。
八、智库申报材料可从社科处网站下载,或向社科处索取。《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于4月10日之前报送学校社科处办公室(日照校区会馆2336,曲阜校区科技楼501)。联系电话:0537-4456135、0633-3980026
曲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2015-3-27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特色智库建设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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