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5-04-03 点击数:
有关高等学校社科(科研)处、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13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期检查办法和主要内容
1.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取通讯评审方式,中检材料由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寄(送)达中检专家。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期检查以《投标评审书》和《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3.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的主要依据。
(1)中检不合格将暂停拨款,需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并参加下一次中检。两次中检不合格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2)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或项目首席专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并填写。
2.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须在5月10日—6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对本校所有参加此次中检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填写、审核确认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已开通项目申报系统账号的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单位,请登录管理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5@sinoss.net。
3.将《投标评审书》、《研究计划合同书》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中检报告书》纸质件一式6份(含原件1份),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6份,于6月15日前寄到或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高校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联系人:田晨亮,联系电话:010-58556040。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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