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办发〔2007〕29号)文件规定,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启动。
第九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及有关表格、评选文件和表格可于《山东艺术网》(www.sdwenlian.com)下载。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规范地做好作品推选工作,并于2016年6月3日(周五)前将各艺术门类参评作品及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社会科学处曲阜(科技楼501室)、日照(会馆2336室)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申报注意事项
1.以院系为单位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申报各门类奖项数量超过2项(含2项)时,请予以推荐排序。
2.各门类奖项申报因学科和评奖流程所限(以音乐大类中的器乐作品和词曲作品申报为例,一般是隔年申报),并不是每年都能申报,申报者请和各门类评奖办联系确认后再行申报。
3.关于授权。以词曲作品申报为例,曲作者申报奖项需获得词作者同意授权,并同时附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申报第九届“泰山文艺奖专用”字样)。
4.关于演出、参演证明。请严格按照各门类评奖细则要求如实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5.身份证复印件。参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在显著位置注明:申报第九届“泰山文艺奖专用”字样。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会科学处联系。
联系人:蔡佳辰
联系电话:0537-4456135
邮箱:cai_jiachen@126.com
附泰山文艺奖申报网址:http://www.sdwenlian.com/taishanwenyijiang/t7530s.html
注:山东省“泰山文艺奖”是2007年11月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大奖。认真做好“泰山文艺奖”评选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评奖旨在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和推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为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快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社会科学处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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