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时间:2016-06-06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部门:
根据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有关通知,2016年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科研项目可以是对古籍的整理,也可以是对古籍或其编著者的研究,但研究项目必须是立足于古代文献(包括出土文献)或紧密结合古代文献的研究,而不能是一般意义的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项目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是科研工作的真正组织者和领导者,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已落实出版单位或已有出版意向,高校古委会不承担推荐成果出版的义务。
一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原则上一人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古委会的直接资助项目。已获得其他立项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高校古委会项目。
四、材料报送
申请者请提交《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科研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A3纸张正反双面打复印。注意:除整理方式为影印的古籍项目外,须提供一份样稿,篇幅在一张A4纸之内.。请于2016年6月20日前由单位集中报送社会科学处(日照:会馆2336,曲阜:科技楼501)。报送材料同时,需发送《申请评审书》电子版(请以“学院+高校古委会项目”命名)qfsdskcqi@163.com)。
联系人:祁世友 联系电话:0537-4456140
2016年6月6日
社会科学处
申请书:/UserFiles/File/201606/20160606195842137.doc
汇总表:/UserFiles/File/201606/201606061959113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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