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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黄美玲      时间:2018-06-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鲁教科处函[2018]15号),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拟于7月份进行。为做好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对成果完成人和推荐单位的要求

1.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驻鲁高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成果完成人应是对推荐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完成单位应是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按贡献大小排序。

3.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推荐,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驻鲁高校。

4.由中外学者合作完成的论著,中国学者应为主要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并由国外学术机构或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参加评审。

(二)对推荐成果的要求

1.人文社科类成果:

1)推荐成果须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

2)推荐成果须为 2017 1 1 日至 2017 12 31 日间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验收鉴定的科研成果。

3)推荐论文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专辑等)以上发表。

2.其他要求:

1)成果署名单位与推荐单位不一致的,应由原署名单位出具知识产权转授证明。

2)多卷本著作、系列论文原则上应整体推荐。作为整体推荐的成果,必须是与书名或论文题目具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研究成果。

3)科学技术类外文成果名称须译为中文,人文社科类外文成果应附中文翻译稿,外文著作应附章节和主要内容中文翻译稿。

4)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得推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或厅局(市)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方面存在争议,尚未解决的;涉及国家秘密的。如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高校应积极推荐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宣传阐释的成果;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相关研究的成果;围绕贯彻落实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部署,深入开展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研究的成果;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伟大历程、历史成就、历史经验、历史规律研究的成果。

7)为贯彻《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研究阐发、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8)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精神,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我省贫困地区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9)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鼓励高校择优推荐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和海洋强省建设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

二、推荐程序

(一)学校初评。各单位通知相关申报教师,填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及相关反响),《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及匿名附件材料1份,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 201774日(周四)18:00时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所有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uangmeiling0326@126.com),用于校内初评。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初评并择优推荐,初评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限额申报。因时间安排紧凑,逾期将影响校内初评,不再受理。          

(二)网上推荐。本次评奖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成果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作平台,网址:http://221.214.56.13:8089/)推荐。社科处将给通过初评的申报者分配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 201879日至7月16日,逾期省教育厅将关闭系统。

(三)网上审核。社科处负责按照推荐限额、条件及要求对本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合格的项目方能上报。审核重点为:推荐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推荐材料、推荐手续是否符合通知的规定。

三、报送要求

(以下内容请通过校内初评的各位申报者详阅)

(一)报送材料

网上审核完成后,通过工作平台在线打印以下材料:

1.人文社科类成果:《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 表)》及附件材料 1 份、《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 表)》及附件材料 2 份。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其采用证明复印件、成果检索证明等。推荐书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用 A4 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起左侧装订成册(不要加封面);B 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异。

2.各高校须通过工作平台生成打印《2017 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人文社科类)》纸质版 1份。

3.以上纸质材料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各高校统一报送。

4.评奖结束后,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曲阜校区:717号(周四)1700前报送至科技楼501室;

日照校区:717号(周四)1700前报送至会馆2336室。

请注意申报的各个时间节点,以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黄美玲

联系电话:0537-4456135

邮箱:huangmeiling0326@126.com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A表)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书(B表)

附件32018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人文社科类)

附件4:2018年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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