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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第二批甲骨文释读优秀成果的奖励公告

作者:      时间:2019-05-30      点击数:

各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同意,为充分调动海内外甲骨文研究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解决甲骨文释读目前面临的瓶颈问题,推动甲骨文释读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中国文字博物馆自即日起组织实施甲骨文释读成果专项奖励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优秀成果并予以奖励。现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文字博物馆。

二、奖励对象

海内外对甲骨文释读作出公认的突破性贡献的学者个人、科研团队及有关学术机构。

三、奖励标准

1、对破译未释读甲骨文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单字奖励10万元;对存争议甲骨文作出新的释读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单字奖励5万元。

2、对破译未释读甲骨文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研究成果,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可认定为承担1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四、工作程序

1、成果征集。参评者须撰写《甲骨文释读成果科学论证报告》,经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后,报送中国文字博物馆。

2、专家评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甲骨文释读成果评选专家委员会,对所征集的研究成果进行严格评审和科学鉴定后,提出建议奖励成果和作者名单。

3、社会公示。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奖励成果及作者名单在网上公示7日。

4、公开奖励。此项工作列出专项经费,对公示无异议的研究成果作者予以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成果征集范围以未发表的研究成果为主,也可以是201610月首批成果征集评选公告发布以来至本公告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在国内核心期刊、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的甲骨文考释类论文。

2、鼓励甲骨文研究者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研究手段相结合,高度重视运用新发现材料,形成原创性研究成果。《论证报告》须内容丰富、论证严密、资料翔实、方法科学、表述规范,不做格式化要求。凡属主观臆测、缺乏科学依据的成果,一律不予参评。

3、参评者须保证其提供的成果无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无知识产权争议。参评者须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参评成果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参评者自行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果获奖,一律追回奖金。

4、具体要求:(1)《论证报告》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每项《论证报告》纸质文本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4份,电子文本2份(请用WordPdf文档制作);(32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

5、中国文字博物馆有权使用获奖成果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6、截止时间: 2019108日。

联系人:黄美玲

联系电话:4456135

邮箱:75510024@qq.com

 

                  社会科学处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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