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彰奖励近年来文化创新实践成果,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意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开创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新局面,山东省今年将开展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评选范围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是经中央批准、由省政府设立的奖项,每届评选30项文化创新优秀成果,每项奖励5万元。本届文化创新奖以文化和旅游融合、文化创意产业、文旅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文化振兴、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为重点,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市场监管、文艺创作演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科技、艺术教育、对外文化交流等九个专业领域,重点奖励在全省文化行业各领域中具有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项目。(附件3为历届高校获奖项目一览表供申报的老师们参考)
二、参评条件:
1、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理论“科学方法作指导,将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创造性地应用在文化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广泛的推广应用价值;
2、自主创新能力、管理与服务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先进地位;
3、申报时间距完成时间不超过三年;
4、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参评项目无法律纠纷。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内容要求:《第四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申报表》及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等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证明材料须有一份为彩色扫描打印件);项目成果介绍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电子版,项目成果介绍及相关图片的电子版,项目成果介绍的视频。
2、材料格式要求:(1)项目成果介绍不少于3000字,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实施背景、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创新点、应用推广、社会经济效益等;(2)图片要求:分辨率为300DPI以上、大小为3M以上;(3)视频要求:格式为AVI或MPEG、尺寸为1920*1080、时长为5-10分钟;(4)申报图片和视频中,一般不出现领导参与活动的画面。
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严格遵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具体事项参照《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
2、严格遵守中央、省委有关纪律要求,严禁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打招呼、拉关系、干预评奖。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动员老师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图片和视频)报送至社会科学处501室。
联系人:刘刚旦
邮箱:631351299@qq.com
电话:0537-4455601/18663782315
附件1 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奖励办法.pdf
附件2 申请表.doc
附件3历届获奖高校申报题目一览.pdf
社会科学处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