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机构: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要求,教育厅将开展 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
应为我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4.科学技术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人文社科类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
5.每个建设周期,每人仅允许作为一个创新团队的带头人进行申报。
(二)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
1.科学技术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 40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创新团队每位核心成员年龄均不超过 45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核心成员总数应在 2 人以上 6人以下,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团队成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能保证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三)研究内容。研究内容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集成、工程化研究、新产品开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研究等。特别是参与大科学计划与大科学工程研究,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精准扶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公共卫生、重大疾病防控、生物医药及先进医疗器械等国家战略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研究。研究课题要有科学的研究规划,合理的经费预算,要有明确、客观、可量化的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
(四)条件保障。能落实青创科技计划研究所需要的科研条件,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创新团队具有自筹一定研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限额
教育厅根据各高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博士数量、学校类别、科研基础数据等因素,确定我校向教育厅推荐科学技术类和人文社科类团队总数为4项。
各单位向学校推荐限1项(不接受个人申报),文理类研究兼有的单位需根据所推荐团队研究性质选择向科技处或者社科处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遴选。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根据申报条件、限额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或《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分别提交学校社科处或科技处,于2月27日前发送至社科处邮箱631351299@qq.com或科技处邮箱qsdkyc@163.com。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不少于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按申报限额组织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学校确定推荐的4个团队项目需在“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089/)进行材料提交。
四、教育厅有关要求
(一)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 3 年。遵循“择优支持、年度报告、终期考核”的原则,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形式审查合格后,聘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支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是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报,重点突出团队的创新潜力,做好研究课题的研究规划,合理确定产出目标。
(三)《申报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详实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社会科学处 刘刚旦18663782315;科技处 武楠 15863736656
社会科学处
科技处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人文社科类).docx
附件2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创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申报书(科学技术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