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2020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的安排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着力推出既有实践深度、又有理论高度,既源于现实需求、又引领未来发展的优秀成果,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和我省工作大局。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三、申报对象
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工作者。
四、申报选题
本次重大课题共确定25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1项。具体课题序号及名称如下:
课题序号 |
课题名称 |
1 |
“十四五”时期贵州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战略构想与实现路径研究 |
8 |
贵州消灭千年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程、经验及其对反贫困事业的贡献研究 |
17 |
贵州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
26 |
“十四五”时期贵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 |
33 |
贵州深化要素市场改革的重点与路径研究 |
43 |
“十四五”时期贵州推动“文旅+多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
51 |
《民法典》背景下贵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 |
58 |
“十四五”时期贵州智能政府、数字政府建设路径研究 |
65 |
“十四五”时期贵州深化行政体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问题研究 |
72 |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贵州实践与经验研究 |
79 |
中国理念、中国方案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对接研究(按国别申报) |
91 |
“十四五”时期贵州加快构建主流舆论格局和全媒体传播体系对策研究 |
97 |
新时代贵州精神助力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演进与实现机制研究 |
104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革命文化资源的挖掘、保护与利用研究 |
110 |
“十四五”时期贵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研究 |
116 |
“十四五”时期贵州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
131 |
“十四五”时期贵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难点问题及对策研究 |
141 |
“十四五”时期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社会融入及社会工作服务路径优化研究 |
148 |
“十四五”时期贵州重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快速响应和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
154 |
“十四五”时期贵州建立健全城镇贫困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研究 |
159 |
“十四五”时期贵州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实践路径与机制创新研究 |
171 |
贵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实践经验与理论启示研究 |
178 |
贵州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设计与政策协同研究 |
192 |
“十四五”时期贵州重大生态安全风险识别、治理与应急处理研究 |
218 |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理论基础、历史逻辑和实现路径研究 |
五、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研究实力和丰富学术资源,设有科研和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能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承诺信誉保证。
2.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副地(厅)级以上(含)行政职务职级。
3.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
5.近三年(2017年8月20日后)无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六、课题要求
(一)课题名称。申请人应依据《课题指南》选题拟定课题名称,不能违反《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自行设计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成果形式。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要求正文在6万字以上,并附4千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三)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期限从立项之日起6个月。到期不能提交研究成果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责任单位应当负责在接到有关通知后30日内按要求将已拨全部或剩余资助经费退回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四)成果质量。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坚持把双脚踏在大地上、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优秀研究成果。要立足国家和我省事业发展需要,聚焦事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结项要求。课题在研究过程中须完成下列任务之一方可提请组织专家鉴定,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1.以课题名义在CSSCI来源期刊或国家级权威刊物(《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等)发表理论文章1篇以上(含);
2.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分管相关领域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含)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
3.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优秀成果奖励;
4.课题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被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或学术效益。
七、资助标准
1.重大课题每项资助12-20万元:立项时拨付8万元;课题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优秀12万元、良好8万元、合格4万元。
2.成果首次鉴定分数59分及以下的,作撤项处理;60-69分的,课题组应根据专家鉴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在一个月内申请再次鉴定,如鉴定通过,按合格等级结项并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如仍不合格,作撤项处理。
八、纪律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审核合格并出具《申报单位承诺书》方可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报省课题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申报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和承诺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确认,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成果应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申请人须按我部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2020年8月版)如实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六)获准立项后,《申请书》及课题立项合同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申请书》中“课题设计论证”部分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000字;“研究基础”部分仅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核心观点及社会评价,限报5项,与本课题研究主题无关的不要填写,合作者需注明作者排序。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本次重大课题的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它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请人申请人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本课题。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
九、我校申报要求
(一)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学校无资助该项目研究经费的相关政策,各单位承诺匹配经费的老师方可申报;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于2020年9月6日前报送到社科处(曲阜校区科技楼501室)。
(二)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纸质材料:《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2份)和《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申请书》和单位汇总表(以单位名称命名建立文件夹,内含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若干、单位汇总表1份)。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发至社科处邮箱:75510024@qq.com。
(四)《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五)本次贵州省课题的申报材料(含《课题指南》《申请书》《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单位承诺书》和《申报数据代码表》等),须登录贵州省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gzpopss.gov.cn)下载或社科处网站下载。
十、其他事宜
1.课题申请人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2.未尽事项,按《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贵州省2020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宣通〔2020〕31号)和贵州省课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黄美玲;
联系电话:0537-4456140;
电子信箱:75510024@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