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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培育项目。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全省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及科研机构均可申报。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和方向,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结合我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根据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兴趣,另行设计具体题目。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的均可申报。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港澳台研究人员,可以根据相关条件申报。

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通知文件发布之日)。推荐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30%。

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省社科规划办尚未发布,发布后社科处将统一通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就2021年度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可参与申报一个项目。(2)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申报一个项目。(3)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4)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3、申报人应按照《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4、课题实行同行评议专家网上匿名初评,申报评审系统《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本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实行信誉管理制度,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所有人员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也不接受以协会、学会、基地等名义组织的申报。

2、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对《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研究实力和必备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3、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https://sdsk.sdxc.gov.cn/project/Login.aspx?type=1)申报。申请人可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请各位申报人规范填写,系统是全省评审的主要依据。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要求,项目预算时,间接经费占申请总经费的50%

4、省社科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01026-1116日,申报系统1113日下午5时关闭,纸质材料受理时间111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实际,对我校2021年省社科项目申报做如下安排

1.指标分配:按照省社科规划办分配名额直接分配到各个单位,由各单位负责评审推荐。推荐数超过两项的单位,原则上其中一项为青年项目。

2.专家评阅:请各单位于113日前将根据限项指标评审推荐出的项目《申请书》、《活页》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510024@qqc.om,纸质《申请书》2份、《活页》2份交至社科处办公室,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阅,提出修改意见。

3.意见反馈:社科处将于117日将评阅意见反馈给申报者,请申报者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修改,形成终稿。

4.材料提交:最终材料于20201111日完成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最终申报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①各单位盖章的《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按项目类别归类汇总在一张表上),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统计表”。

注:请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2019版)》中第二页的“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学科分类填写规范的一级学科名称。

②各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附件3)及电子版(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纸质版申请书6份,《申请书》电子版直接以姓名命名:“张三”。

各单位纸质版申请书按统计表顺序用长尾夹分别夹好统一报送,电子版统计表、申请书均放在一个文件夹中,邮件命名为“XX学院2021山东省社科规划申报材料”。


    ③日照校区请将纸质材料于2020年11月11日上午12时前交于C718室杜念宇老师处,11日下午统一快递至曲阜,曲阜校区请于2011年11月12日上午12时前将材料报送至曲阜校区社科处办公室。

5.联系人:黄美玲

联系电话:0537-4456140

电子信箱:75510024@qq.com

办公地点:曲阜师范大学科技楼501

社会科学处

2020年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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