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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10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讴歌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筚路蓝缕、砥砺奋进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示广大社科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使命担当,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永远跟党走,筑梦新征程”为主题,通过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的艺术作品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反映社科工作者凝心聚力、奋发进取投身国家全面建设的精神风貌。

二、奖项设置

(一)大赛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编辑、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二)大赛按照艺术门类分别设一等奖20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40名左右(获奖数量据参赛作品质量、数量微调)。在上一届已获得过优秀奖的作者本届不再参评。

(三)一等奖作品作为加入省美协会员、省书协会员、省摄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四)获奖名单将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官方网站发布。

(五)2021年12月31日前,在济南举办《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获奖作品展》,展期2个月。

(六)评选组织工作优秀单位10个,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未入选作品在获奖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退回报送单位。

三、参赛方式

(一)组委会在省社科联、省文联、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等网站和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报刊发布大赛通知。

(二)9月28日前由各报送单位将参赛作品照片汇总后,统一报社科处办公室,《作品选送表》只报送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0590978@qq.com,不接受个人报送。10月25日前省社科联进行初评。11月10日前终评。书法、美术作品每位作者每项限报1幅;摄影作品的单照、组照限报1张(组)。

(三)各报送单位根据组委会通知安排,将入围终评作品原件收集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参加终评。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围绕主题,勇于创新,突出风格。独立创作,一律署真实姓名,如因个人原因产生所有权纠纷,责任自负。

(二)初评:书法作品、美术作品为12寸高清晰纸质版照片;摄影作品为10寸高清晰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低于5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照片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年龄、作品题目、作品种类、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三)终评:书法、美术作品一律报送原作,装框作品一律不许带玻璃。各类作品请作者务必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入围终评作品:

1.书法作品。各种书体均可(毛笔,不含硬笔),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一律竖幅。草书、篆书需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篆刻作品6方印拓以上并附边款。

2.美术作品。包括国画(尺寸不超过8尺整张宣纸,竖幅)、油画、版画、水彩水粉。

3.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严禁电脑合成作品参赛。作品可加文字说明。

五、组织实施

山东省社科界第八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由省社科联、省文联主办,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承办。大赛设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一)组委会

主 任:张宏明 省社科联一级巡视员

副主任:徐 青 省社科联二级巡视员、省社会科学发展交流中心主任

孟鸿声 省文联二级巡视员、省书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张 宜 省美协常务副主席

贾虹荀 省摄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

(二)评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相关专家组成。

(三)监审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学校社科处

联系人:张璐

电话:0537-4456135

邮箱:280590978@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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