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有关变化
《申报公告》明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附件)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本年度《成果文库》每个学科拟入选1-2部,申报数量多的学科拟入选3-4部,总数控制在70部左右,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公开表彰,并由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统一资助出版。
二、申报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加强对本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提高工作质效。二要严格对照《申报公告》中关于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组织好申报材料,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按要求签署明确意见。
三、申报材料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成果概要活页)、《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1.《申请书》一式2份,须按要求如实填写,A4纸打印。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一式5份,A4纸打印。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
2.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3.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汇总表等,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拷贝至U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受理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社科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社科处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张璐
电话:0537-4456135,15615870109
社会科学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