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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0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智慧教育领域的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经研究,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决定组织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项目聚集智慧教育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现有教育系统的智慧化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评价、智慧科研和智慧服务。具体研究方向可参考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性问题,具有组织和主持项目研究的能力,能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项目任务,一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不超过5名。

(三)申报项目应有前期研究基础。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三、项目类别及数量标准

(一)各学院限报送1项

(二)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自筹)两类,申请者可根据项目研究的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每项资助1万元。

四、材料提交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智慧教育专项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需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于2023年3月3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曲阜校区科技楼501。

五、其他

(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4年。

(二)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已出版、已结题研究成果不得申报。

(三)鼓励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教科研、企业与教学一线相衔接,联合开展项目研究攻关。

(四)项目研究重在考察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对论文发表不作硬性要求,须提交研究报告。对于优秀研究成果,省教育厅将通过召开现场会、成果发布会、案例推介会等形式予以宣传推广。

联系人:张璐

电话:0537-4456135

邮箱:280590978@qq.com

社会科学处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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