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有效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水平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重点任务,推动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成果,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提升,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研究导向和价值取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旗帜鲜明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聚焦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理论研究要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突出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加强有组织科研,准确把握科学研究规律,加强学科交叉融合,精准选择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创新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专项项目。
1.一般项目。面上项目应着眼学科发展和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鼓励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齐鲁文化、黄河文化、泰山文化、廉洁文化等方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数字强省、低空经济、平安山东、知识产权等方面。
2.专项项目。专项项目须以申报指南(附件2)为依据,结合自身学术专长,自主拟定题目申报。
专项项目包括重大战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依法治教、教育综合改革、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高校思政(辅导员)、语言文字、古籍整理等10个专项。其中,依法治教专项鼓励由高校牵头、联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人员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为我省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够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其中,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申报人须为学生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须满3年。
2.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成员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个。
4.在研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2025年6月11日之前结项的除外);本年度申报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或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项目;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且在处理期的人员不得申报。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计算时间自立项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
全校名额限项,面上项目限13项,各专项限项额度:重大战略专项1项、依法治教专项1项、教育综合改革专项0项、研究生教育专项1项、继续教育专项1项、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专项2项、国际交流合作专项1项、高校思政(辅导员)专项3项、语言文字专项1项、古籍整理专项2项。
(一)校内遴选
7月10日前,申报人须按申报要求,报送纸质版《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一式1份、《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活页(B表)》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书、活页、汇总表打包发送到邮箱。
(二)网上申报
通过“科研管理工作平台”中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日期7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璐
电话:0537-8933956
邮箱:280590978@qq.com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曲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1号办公楼339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