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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区域国别研究类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4-1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新一轮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组织开展区域国别研究类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研究领域适应山东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 党的建设需要

2.必须是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行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拥有必备基础设施,其主管主办单位及其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内

3.必须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和方向,科研实力在该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拥有1—2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拥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核心研究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研究助理和管理人员;

5.具备合法、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接受社会捐赠、企业资助、境外资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6.具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至少拥有1种学术期刊或内刊内参

7.具有功能较为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拥有专业资料库、网站或社交媒体公众号

8.具有完善的科研组织架构、内部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等,具有独立运行能力。

(二)评选标准

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符合我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标准,对照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按照百分制赋分评选。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基础建设、人才队伍、研究能力、影响力等4个方面,二级指标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保障、管理运行、领军人才、团队结构、学术组织架构、课题项目、智库成果、文章著作、转化传播平合、智库活动、舆论引导、国际传播等13个方面(详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所列评选标准提供智库建设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请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A3纸双面打印),《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请书》一式3份,证明材料1份,统一加盖公章后于420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文件以“单位+重点智库申报材料命名。

2.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限申报1个。如无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单位,可不申报。各单位可根据学科特点、前沿研究热点,联合开展申报。根据教育厅文件,我校推荐名额为1个。

3.区域国别研究类智库由省委外办、省教育厅、省商务厅分别负责推荐申报,通过省委外办、省商务厅推荐申报的智库,不得通过省教育厅重复申报。

4.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要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应具备重点智库相关条件,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性,杜绝临时拼凑。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5.涉密材料一律不得网络上传、提交。

三、其他

联系人:司甫;联系电话:0537-8933976/15615877087

报送邮箱:qushidasifu@qfnu.edu.cn

报送地址:曲阜校区1号办公楼33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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