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广泛调动专家参与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运行质效高质量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专家库专家,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或团队。
二、项目选题
在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和成员单位推荐基础上,经梳理归纳、分类整理,确定首批后期资助项目选题共46个(见附件1),后期将根据工作需要动态更新。各领域专家或团队从选题清单中自由选择、自行研究,待取得高质量研究成果后,给予立项资助。
三、组织实施
(一)意向申报。有意向参与研究的专家或团队,可结合研究领域、专业优势等,选择合适的项目选题进行研究,提交《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后期资助项目研究意向表》(见附件2)。
(二)提报成果。取得研究成果后,及时将研究报告提报山东省决策咨询办。
(三)项目立项。研究成果被采用,并得到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符合立项条件的,省决策咨询办提出立项建议,启动立项程序。后期资助项目立项每半年组织一次。
(四)经费资助。收到立项通知书后,专家团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省决策咨询办按规定拨付研究经费。
(五)项目结项。项目立项后,专家团队需深化研究,形成全面详实的研究总报告。达到结项条件的,项目组提交《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后期资助项目结项鉴定书》,按程序结项,颁发结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后期资助项目研究经费,一般为3-5万元。经费原则上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采用包干制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责任主体。项目承担专家或团队所在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纳入责任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挪用。因项目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原因终止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须退回已拨付经费。
(三)项目结束后,项目组填报项目经费决算表,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报省决策咨询办。
五、注意事项
1.请有意申报老师将《2025年山东省决策咨询后期资助项目研究意向表》提交至社会科学处邮箱,由社会科学处统一转发至省决策咨询办。
2.山东省决策咨询办联系人:鲁成军、张美延,0531-51775525,51775537,sdswjczx@163.com.
3.校内联系人:司甫,0537-8933976,qushidasifu@qfnu.edu.cn.